2022年文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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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市疾控中心高素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擇優聘用專業技術人才,解決疾控中心人才緊缺問題,促進我市疾控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海南省人社廳等3部門<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補充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文昌市招聘醫學院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專業技術人員緊缺的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把關、擇優聘用。堅持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把關、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崗位、人數和待遇
面向海南省招聘6名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2)。工資福利待遇按我市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三、招聘方式和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進行面試,經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條件
(一)除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扎實的醫療衛生技術,能勝任醫療衛生服務工作;
7.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時間: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日,共7天。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月3日至1月1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雙休日。
2.報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報名者將報名表(須本人簽名,見附件1)、近期1寸免冠電子照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支援海南省內其它市縣新冠疫情防控人員證明等相關證件材料的掃描件制成壓縮包(文件名以“姓名+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命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往文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名郵箱:fu63225610@126.com)。
3.其他要求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
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表各項內容。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信息填報不全導致資格初審不通過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報考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報考證件必須真實完整,招聘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
報名成功的考生在進入面試前,須按規定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時間與地點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
1.2022年文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1);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崗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要求的,提供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誠信承諾書1份;
8.崗位有相關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從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和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繳納記錄和勞動合同中需明確所從事的職位。支援省內各市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提供相關證明。
9.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派送單位、規培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規培尚未結束的人員不得報考;以上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日期之前取得;
10.資格復審現場打印學信網畢業證證明(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11.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網址:http://zxgk.court.gov.cn/);
12.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材料或提供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試
報名后請務必做好參加考試的準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
1.本次招聘僅開展面試
(1)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視疫情防控情況可采取網絡面試方式。
(3)面試內容: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能力。
(4)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5)面試成績:面試分值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6)面試成績發布:面試成績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發布,時間為3天。
2.計分方法
考核招聘面試成績按量化計分,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由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并記錄在冊。報考同一崗位有兩名(含)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時,須進行加試(采取面試形式),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從各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并到市衛健委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以審閱人事檔案為主,視考察人事檔案情況,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是否進行實地考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相關考察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八)擇優選定跟班學習人員
按照有關規定,如擇優選定人選為應屆畢業生,還未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者,面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且經體格檢查及考察合格的人員,擇優選定人選為跟班學習人員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跟班人員,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跟班學習協議書》,安排在應聘崗位上跟班學習,跟班學習期限為2年,從協議約定上班之日起計算。
在跟班學習期限內考取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對跟班學習人員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適應崗位的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有關規定辦理入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跟班學習期滿后還沒有考取相應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者,終止跟班學習協議,不再跟班學習。
(九)擇優選定擬錄用人員
按照有關規定,如擇優選定人選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且已取得相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面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且經體格檢查及考察合格的人員,擇優選定人選為擬錄用人員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入編手續。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各招聘環節的遞補工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二)18-35周歲(1987年12月27日至2004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考生年齡的最終確認以考生本人檔案記載的原始材料為依據,在考察階段進行確認。
(三)遺失身份證或身份證正在辦理當中尚未領取者,須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或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或憑領取身份證的回執(需貼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蓋公章)參加報名及考試。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學位或第二學位學歷證書的,以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報考。2022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的日期截止至2022年12月27日。
(五)所有聘用人員須在受聘單位服務滿5年才能申請調動。
(六)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22年12月27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學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七)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八)本次招聘考試專業參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九)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領導小組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其他未盡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七、紀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監督舉報電話: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真誠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現象。
舉報電話:0898-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0898-63226035(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監督監察室)。
(四)本公告由文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文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符老師,聯系電話:0898-36903269
電子郵箱:fu63225610@126.com。
附件1 2022年文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