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安徽宣城市績溪縣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招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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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皖農教〔2023〕48 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縣2023年度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報名招考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名額和報考專業
2023年度,績溪縣招錄定向基層農技推廣人才3名,其中安徽農業大學農學專業1名,安徽科技學院農學專業1名、動物醫學專業1名。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符合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截至2023年8月31日,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
(一)報考條件
1. 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熱愛“三農”,畢業后志愿投身于我縣鄉鎮農技推廣服務工作。
2. 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填報定向培養專業志愿。面向安徽省范圍招生,成績排名相同時,優先錄取定向培養所在縣(市、區)、轄區市生源。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招生考試
(一)招生對象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二)考試范圍以《高考大綱》為準。
四、招生錄取原則
(一)招生方式。2023年全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計劃由省教育廳列入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單列志愿,提前批次錄取,面向安徽省內招生。
(二)志愿填報。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且成績分別達到本科二批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志愿報考該定向培養計劃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安排,上網填報本科提前批次志愿。
(三)招生錄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投檔,由培養院校按照招生政策,根據下達給培養學校以及各縣(市、區)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成績排名相同時,優先依次錄取定向就業所在縣(市、區)、轄區市生源。如未完成招生計劃,面向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時,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據此計劃填報“降分征集志愿”,作為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高校降分投檔的備檔。
五、錄取說明
(一)待遇保障。錄取的考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本科學制4年(其中動物醫學專業學制5年),定向培養的本科生經過相應的學制學習畢業后,按規定獲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其學籍管理、學費以及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學校的獎、助學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其在校期間實際繳納的學費,采取后補助方式,在限額內由財政給予補償或補助。實行“帶崗入學,就業有編”培養方式,確保考生畢業后在鄉鎮農技推廣機構上崗就業,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并享受待遇。
(二)協議簽訂。培養高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前,縣農業農村部門及時組織考生簽訂《安徽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簽訂后,培養高校向被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培養高校辦理入學手續。被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培養高校不退檔、不發放錄取通知書、不辦理入學手續。
(三)服務期限。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須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規定,到指定的鄉鎮承擔農技推廣工作的機構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畢業后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六、違約情形及處理
(一)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違約的,按照《安徽省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和培養高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生的履約管理,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情節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定向培養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培養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1.定向培養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到定向就業區域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的,按違約處理。
2.定向培養生畢業后在委托培養單位安排的崗位工作聘期考核不合格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按違約處理;定向培養生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培養生教育費用補償標準的100%計算)。
七、工作時間安排
見附件
八、咨詢電話
聯系電話:8169110 郵箱:ahjxn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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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
原標題:績溪縣2023年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招考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cnjx.gov.cn/News/show/1473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