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縣2022年面向全國公開競聘好校長好教師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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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定安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22年我縣面向全國競聘骨干校長1名、骨干教師9名,現將有關競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崗位
競聘農村省級骨干校長1名,即坡寨學校校長1名。競聘農村省級骨干教師9名,其中中瑞學校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學科骨干教師各1名;嶺口初級中學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學科骨干教師各1名;龍塘中學初中生物學科骨干教師1名;翰林初級中學初中美術、初中音樂學科骨干教師各1名;平和思源實驗學校初中物理、初中數學學科骨干教師各1名。
(具體見附件1-1)
二、競聘對象和條件
(一)在職校長教師
面向全國中小學校校長、教師公開競聘(含本縣校長、教師;不含尚在聘用合同期內的面向全國招聘引進的中小學優秀校長和學科骨干教師),報考須取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參與公開競聘的優秀校長、教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涉及年齡、教齡、任職時間等截止2022年7月20日)。
1.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與競聘職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在編在崗,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其人員;
(4)失信被執行人;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應該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2.具體資格條件。
(1)農村省級骨干校長資格條件。
①中學校長(含九年一貫制學校)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男48周歲以下(1973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43周歲以下(1978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可適當放寬5周歲。
②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齡,5年以上(含5年)校級領導或縣級及以上研訓機構教研員或縣級及以上城區規范化(或一級或示范或優質或同等層次)學校中層正職任職經歷(以下統一簡稱“校級領導”),原則上近3年內任現職校級領導。如近3年內已不擔任現職校級領導,須曾任校級領導,且任職期間業績比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教學業務主管部門任職。
③曾被縣級(含縣級)以上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評為名校長、骨干校長、優秀校長或相當榮譽;或任職學校被評為縣級(含縣級)以上規范化學校或一級學校或示范學校或教育教學先進學校或同層次學校,或擔任縣級及以上卓越校長工作室主持人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④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學論文、課題研究成果、主編或參編教育著作等),曾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或獎勵。
(2)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資格條件。
①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中學教師要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男48周歲以下(1973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43周歲以下(1978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特級教師榮譽稱號和近兩屆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的可適當放寬5周歲。
②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齡,現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③曾被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相當榮譽,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被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壇新秀或相當層次專業稱號,或擔任地級及以上規范化學校或一級學校或示范學校或教育教學先進學校或同層次榮譽學校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備課組長、教育教學業務處室負責人,或擔任縣級及以上卓越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④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學論文、課堂教學競賽、課題研究成果、主編或參編教育著作等),曾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教育學會等教研業務部門和團體的表彰或獎勵。
三、競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我縣2022年面向全國公開競聘骨干校長、教師公告在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競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22年8月23日9:00—2022年8月30日12:00。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網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240
3.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1個崗位。
(2)應聘者對照應聘崗位資格條件,上傳以下原件的電子掃描材料至系統(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A)《海南省定安縣2022年面向全國公開競聘好校長好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2),務必本人親筆手寫簽名承諾,未簽名者報名無效)。
(B)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C)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
(D)畢業證書。
(E)相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F)相對應學科職稱證書。
(G)任職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或確定考核結果文件。
(H)應聘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I)相對應學科骨干教師或特級教師證書等專業稱號證書、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證書等,根據需要還須提供任職學校榮譽稱號文件等證明材料、各類業績證明材料;報名農村省級骨干校長崗位需提供最近3年在崗證明及相關業績材料。
(J)出具無違法違紀承諾書。
(K)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見附件2)。
(3)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2年8月30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2022年8月30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系統將于2022年8月30日下午17:00準時關閉。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查看應聘者的學歷、資歷、業績等是否達到條件要求。資格審查貫穿競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提供材料與事實不符者取消面試答辯與錄用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在定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四)業績評審。業績評審分為業績材料評審和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兩個階段。
1.業績材料評審滿分為100分,著重考察審核競聘者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專家組依據校長、教師業績材料評審要點,審核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同一崗位按分數高低進行排名。其中“農村省級骨干校長”進入面試階段的人選按競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農村省級骨干教師”按同一學段學科應聘崗位進入面試階段的人選按競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競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材料評審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階段人選,其中: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詳細記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并告知面試答辯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縣教育局電話通知面試人員。
2.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滿分為100分,重點評審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對校長應聘者主要評審其教育思想、辦學思路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方式進行。對教師應聘者主要評審其專業知識功底和教學實踐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
3.應聘者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按業績材料評審得分占40%、面試答辯得分占60%折算合成,取小數點后兩位。競聘者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張榜公布,并通知其本人。根據評審情況按應聘崗位及學段學科崗位類別設立合格分數線(即可聘用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面試答辯得分必須60分(含)以上。
4.應聘者面試報到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與網上報名提交材料一致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考察與體檢。根據應聘者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組織進行考察和體檢。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各類人選進行實地考察。
1.同一崗位(學科學段)類別的應聘者,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其中,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數者,以面試答辯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若業績材料評審得分、面試答辯得分均相同,由招聘工作小組討論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預錄。空缺的競聘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可以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預聘名單。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預錄名單,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縣教育局和相關學校應在2022年8月底前(如遇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況,時間順延)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人事關系。
四、有關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優先解決編制和崗位。優先安排解決競聘“好校長、好教師”編制問題。聘用的骨干校長、教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我縣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服務期不少于三年(含試用期一年)。
(二)解決住房及家屬子女問題。相關學校為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轉宿舍。聘用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要求同時將配偶工作關系調入我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和報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關政策辦理。
(三)享受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其他工資待遇與所在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一致)。本次招聘的骨干校長、教師聘期三年。
本次招聘定安縣坡寨學校校長補貼標準為9000元/月、初中骨干教師補貼標準為5000元/月。
前三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或聘期滿未能續聘的,不再發放聘用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
(四)加強合同管理。所聘用人員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規定(試行)》(瓊人社發﹝2018﹞518號)相關規定的,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受聘人員簽訂“農村省級骨干校長”或“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其中,縣教育局與聘用校長簽訂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標責任書,明確任期內的目標責任,用人學校與聘用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簽訂的合同期限應不少于三年(含三年),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應按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約定。聘期滿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受聘人員經雙方協商一致擬續簽合同,并報縣委縣政府同意后確定,其享受的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鄉鎮工作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現有標準。
五、紀律要求
(一)本次競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等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在競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
(三)競聘工作人員在競聘過程中,如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競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六、有關說明
(一)聯系人:吳老師,咨詢電話:0898-63831818
(二)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98-66502026、66755323。(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撥打電話。)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定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1.定安縣面向全國競聘農村地區“好校長、好教師”崗位和待遇標準表
1-2.定安縣面向全國競聘農村地區“好校長、好教師”報名登記表
2.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