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臨高縣政務服務中心政府購買服務 人員考核擇優選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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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臨高縣政務輔助服務政府購買工作方案》(臨府辦〔2020〕50 號)要求,我公司通過參加公開投標競標,并中標向臨高縣政務中心提供政務購買服務輔助人員。現將現有縣政務服務中心聘用人員(包含縣政府職能部門派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受理崗位自聘人員),由我公司組織考核擇優選聘上崗。為做好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通過考核,擇優選聘工作人員,推進臨高縣政府服務中心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選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臨高縣政務服務中心聘用人員(包含縣政府職能部門派駐縣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受理崗位自聘人員)擇優選聘符合此次考核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考核合格人數確定)
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四、資格要求
(一)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服務意識強、工作態度好、心理素質好,團隊合作精神佳,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不良嗜好;熟練掌握普通話,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組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辦公軟件。
3.在縣政務中心工作經歷滿2年及以上,符合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收到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失信被執行人。
(三)崗位要求:
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五、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為政務服務輔助崗位人員。
2.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公積金待遇:在聘期內月工資標準為3500元/月(含個人應繳保險費以及個人應繳公積金費),并按有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繳納基數標準及高溫補貼、交通補貼按照臨高縣政府雇員標準執行。
六、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2020年8月27日下午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3.報名網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83。
由海南南國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考核擇優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考核擇優選聘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
4.以下材料請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過2MB)規定格式上傳至報名系統:
(1)臨高縣政務服務中心考核擇優選聘報名表(下載附件2填寫,本人手寫簽名后上傳圖片);
(2)誠信承諾書(下載附件3,本人手寫簽名后上傳圖片);
(3)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4)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合并一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體現工作崗位及工作年限)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7)相應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
5、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擇優選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考核擇優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結果將在海南人才招聘網(www.hnrczpw.com)網站公布。
八、組織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為100分制。
(一)面試:
1.面試內容:主要考核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舉止儀表和氣質修養等。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3.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選。
4.面試合格分為60分,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5.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注意事項:
考生須憑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未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九、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由考核擇優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海南人才招聘網(www.hnrczpw.com)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3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由海南南國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聘用管理,聘用人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臨高縣政府服務中心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工作崗位,對公示期間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擬錄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報備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用工期限為3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南國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考核擇優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6780223(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