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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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對象
1.對當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用人單位;
2.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二、申報材料
(一)初次申報材料
1.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單位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3.招用隨軍家屬提供配偶服兵役證件復印件,招用完全失地農民提供完全完全失地證明(公益性崗位安置單位不提供);
4.勞動合同復印件(公益性崗位安置單位不提供)。
(二)后續申報材料
不提供。由經辦機構根據系統滾存名單進行發放。
三、辦理流程
1.單位申報;
2.受理;
3.初審;
4.復核;
5.審結。
四、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如審核未通過將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電話告知申請單位。
五、申報地址
海口市美蘭區嘉華路2號海口市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6號窗口
六、溫馨提示
1.用人單位為招用補貼對象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日起12個月內,向市人力資源開發局申請初次社會保險補貼。
2.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按其為補貼對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補貼對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3.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月數給予補貼(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七、咨詢電話:65231579